淮北市发放高温津贴后会降工资吗?

导语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劳动单位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具体细节,一起随小编正文来看吧!

  2022年6月7日,安徽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淮北市高温津贴相关事项如下:

  一、发放要求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温度要求

  根据规定,发放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气温以安徽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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